根据《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》有关规 定,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上线核发相关团员编号核发功能,由团的 领导机关提出申请,省级团委审批核发。
一 、适用范围
本功能仅适用于实际入团时间在1994年9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 日、认定后入团时间在2017年及以后且没有团员编号 的团员。
二 、具体操作
1. 申请。 由团的领导机关管理员点击“团员管理—团员列 表”模块,选择左上角“录入下级团员”,进入团员信息录入界 面。填写必填信息(“是否有编号”一栏选择“否”),点击“申 请核发编号”,发至省级团委审批。
2. 审批。省级团委管理员点击“团员列表”,选择左上角“录 入下级团员”,进入“审批列表”界面。确认符合有关规定后,点击“审批”并选择“同意并核发编号”,系统将自动分配编号。